已扣押的虚拟币,处置问题成“烫手山芋”?
关于虚拟货币最近不很太平,无论是最近的跨境网络赌博、洗钱案,还是USDT洗钱案,虚拟货币作为一种刑事案件涉案资产正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涉及到网络犯罪的各种刑事案件),这主要是因为,即使各国已经加强打击虚拟货币洗钱,并建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制度,但由于虚拟货币本身的技术优势,在部分人员眼中,其依然还是一种便于资金流转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那么,作为刑事涉案资产的虚拟货币,被查封扣押、收缴后司法机关应当如何处置?在何处处置?今天我们就为大家详细讲一讲司法机关以及相关公司、金融机构在处置涉案虚拟货币资产中的特殊问题,防止出现在处置虚拟货币涉案资产过程中的“踩线”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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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虚拟货币,有哪些最终归处
在刑事诉讼的涉案资产处置流程中,首先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依法对涉案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其次在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由检察院对涉案资产的处置作出建议;最后在审判阶段,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而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与涉案财物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一般来说刑事诉讼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有三种处置结果:
1.对于实施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返还。
3.犯罪嫌疑人被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的涉案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
因此,我们在判断涉案虚拟货币应当如何处置的时候,首先应当判断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所犯何罪?是否有被害人存在?该虚拟货币是否为被害人的资产抑或是与其损失的财产存在关联?以湖北省某市的跨境网络赌博、洗钱案为例,某市公安局在侦查阶段已经扣押了涉案电脑和手机300余部、涉案手机卡、银行卡200张,冻结了涉案虚拟货币账户中价值约1.6亿美元(约10亿人民币)的涉案虚拟货币。2022年10月,某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决定没收这部分涉案虚拟货币,由此该案也成为了国内坊间颇有名声的“没收虚拟货币第一案”。
大家可能有所疑惑,币圈相关行业中常见的诸多犯罪都有可能被判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财产刑,例如非法经营罪、洗钱罪等,那么为何直到2022年才出现“没收虚拟货币第一案”?之前的案件中,为何司法机关不愿意直接没收虚拟货币?这主要与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虚拟货币自身的特殊性质导致的难以变现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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