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低估的”雄心!解读香港加密货币咨询文件,三大挑战尚存
2023年2月20日,香港证监会就加密货币交易发布了《咨询文件》,标志着港府在放开加密货币交易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起初,笔者并未对《咨询文件》抱有较大期待,主要原因在于众人关注的“允许散户交易加密货币”的政策利好在此之前早有传闻,其次则是基于日韩等国的经验,认为香港的加密货币政策大抵不过“允许700万香港居民交易BTC/ETH等少数币种”,并未有太大突破。直至几天后,笔者完整阅读了整份《咨询文件》,才发现低估了港府的意志与雄心。为更好地解读《咨询文件》,本文从框架蓝图、机遇与挑战三个方面进行解析。
一、香港加密货币市场的未来蓝图
根据港府的制度安排,公众咨询在于帮助市场人士了解各项监管建议的目标,及让公众提出意见,为建立及维持有效的监管制度做出贡献。从另一个角度讲,《咨询文件》可以看成是实际落地法案的草拟本,在大的方向上不会轻易变动。因此,我们得以从《咨询文件》中一窥香港未来的“Web 3.0发展蓝图”。本次《咨询文件》中蕴含着三个重要框架性制度设计:双重牌照、准入安排和禁止事项。
1. 双重牌照
根据《咨询文件》第 Ⅳ 部分的规定(见序言89-92),未来港府实行双重牌照制度,即加密货币交易平台需要同时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牌照以及《打击洗钱条例》下的VASP牌照。
对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牌照,根据香港证监会2019年发布的《立场书》之要求,平台运营方如在香港经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的交易,便会属于香港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内,须持有第1号牌(证券交易)及7号牌(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例如,持牌平台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所实际持有的就是1号牌和7号牌。此外,如果加密货币平台要向投资者提供一些虚拟资产投资咨询服务,那么4号牌也是必备。
为了简化程序,《咨询文件》规定申请人在同时申请《证券及期货条例》以及《打击洗钱条例》下的牌照,只需在呈报一份综合申请表格并注明同时申领两份牌照即可。
2. 准入安排
在准入安排方面是本次笔者颇感意外的地方。按原有的预期,准入安排上预计是“允许香港居民买卖主流加密货币”,这句话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排外原则,只允许本次居民参与交易,排除香港地区以外用户;二是交易种类,只允许用户交易少量主流加密货币,如 BTC 和以太坊,其他加密货币被排除在外。然而,现实《咨询文件》中的准入安排设计更为开放。
首先是用户方面,除了众所周知的“允许零售投资者参与交易”外,《咨询文件》在用户所在地上并未设置过多限制。
- 星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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