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创新,香港Crypto合规框架的思考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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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来源: 洞见web 3.0
2024年国际社会将会迎来对数字金融监管的初步共识,数字金融及相关的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和分布式分类记账技术(DLT)将会形成行业性的普遍规则。香港地区作为最大的人民币离岸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发展科技金融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是最早布局数字金融和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地区之一。
随着金融科技的持续创新和区块链技术的迅速发展,数字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出现了多方位和多层次的链接,在此背景下,对于数字金融及加密资产的监管制度亟需推出。香港地区于2018年最早提出了数字金融综合性投资者保护政策,是全球最早提出该领域金融监管的地区,并于2023年12月正式发布了《在香港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咨询文件》,同时于2024年3月推出稳定币发行人“沙盒”制度[1]。
数字金融及加密资产应该怎样监管?由谁监管?适用哪些法律和制度?数字跨境交易怎样识别和监管?投资者保护怎样实现?这些问题在区块链技术背景下是全新的问题,是传统金融监管中从未遇到的问题,需要平衡监管和创新的关系,国际社会对此讨论较多,分歧较大,甚至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出现了尖锐的对立。美国众议院在今年5月投票通过了《21世纪金融创新与技术法案》(简称“FIT21”法案),成为世界其他地区监管框架制定的一项参考。本文在“FIT21”法案推出的背景下,结合香港地区已经公布的相关监管框架的要点,梳理了加密资产的内涵和分类,总结归纳了“FIT21”法案的关键要点和主要对立观点,并对香港地区下一步监管细则的推出提出一些思考和展望。
加密资产及稳定币
加密资产是数字资产的一个子集。加密资产并无统一的定义,在某些应用场合也被称为虚拟资产,其结构、性质和用途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加密资产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投资类的相关代币、稳定币、功能性代币及非同质化代币等。
加密资产中最直接与传统金融相挂钩的类型是数字稳定币。数字稳定币一般锚定法币,或挂钩单一或多种资产。由于当前在世界范围内尚无成熟的数字稳定币监管框架,现实中存在个别稳定币的价值支持机制并不透明,有些稳定币并不稳定,过去也发生过稳定币暴雷的恶性事件,例如2022年5月暴雷的Terra Luna稳定币。
- 星际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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